BNPC生命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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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生物学实验室管理细则

  • 关键字: 化学生物学实验室管理细则 发布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9-03-31 21:03:43 点击数: 4890次

化学生物学实验室是本所生命有机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属的、主要从事生物学研究的实验室,主要从事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以及化学生物学实验研究,课题组长为袁钧瑛教授、马大为研究员。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效率,减少浪费,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化学生物学实验室各项管理工作。实验室所有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生命有机其他课题组在本室进行相关生物学实验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一)实验室仪器使用以及维护

本实验室包括细胞培养室,显微镜室以及主实验室等,配备有各种仪器设备,实验室所有人员均应遵守规章,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

1-1    实验室各个仪器均有相应的仪器使用登记本(表)以及使用条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做到仪器使用前登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爱惜设施,使用完毕后应将复原,操作人员检查之后确认仪器状态,使用时间并登记。

1-2    仪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使用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及使用者联系修理并记录。实验室仪器定期维护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

 

(二)仪器配件以及试剂、耗材定购及保管

    2-1    仪器配件主要包括仪器使用中需要定期更换的配件(如汞灯)或仪器维修维护过程中应予更换的配件。实验室试剂以及耗材包括公用试剂/耗材(例如细胞培养试剂、耗材,电泳以及western blot、IP试剂及耗材、免疫染色试剂、耗材,以及一些分子生物学试剂、试剂盒等)以及个人实验专用试剂/耗材。

    2-2   仪器配件以及公用试剂/耗材由工作人员统一定购并记录在案。实验人员在实验中如果发现试剂/耗材存量不多,应及时知会相关工作人员加以补充,尽量减少等候时间,以利实验进行。

    2-3    个人实验专用试剂/耗材可由实验人员自行采购,但必须知会实验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以便列入统计,统一调配,从而高效利用经费,避免重复采购。

    2-4    实验室各类试剂/耗材均有固定存放处,定购人员可根据产品说明书提供的存放条件、酌情分装之后加以存放。仪器配件以及公用试剂/耗材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个人实验专用试剂/耗材由相关实验人员自行保管。

 

(三)实验材料准备以及公用试剂配制

    3-1    本实验室为生物学实验室,大量实验材料需要清洗及消毒,大量试剂需要配制。为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公用实验材料以及试剂的准备由实验室统一加以安排,所有实验人员均需承担相应的准备工作。每人均应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认真负责,不允许出现不合格或断档的情况。

    3-2    实验室公用材料均有固定放置地点,由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需要自行取用,取用之后放置回原位。实验人员应根据实验需要酌情使用或加以分装,应避免出现一次取用过多导致的浪费现象。

    3-3    对于各类抗体,在实验中应通过改善方法尽量减少消耗。如有可能,应尽量重复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四)可复制的实验资源管理

    4-1    实验室可复制的实验资源管理包括菌种、质粒以及细胞株等,均有固定存放地点。如获得新的菌种、质粒以及细胞株,必须告知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纳入清单。所有菌种、质粒以及细胞株应至少保留一份存底于-80℃冰箱或液氮罐。

    4-2    可复制资源使用完毕之后应恢复原有存量。例如转有质粒的菌种融化划板之后应放回原位,待转化获得新的菌种且质粒鉴定正确之后应代之以新的菌种;细胞取用之后亦应冻还同等数量,以方便他人使用。不允许只取不还。转染筛选获得的稳定株应在取得之后尽量多保留代次较早的细胞,如果转染基因丢失严重,应重新进行压力筛选。液氮罐必须定期加液氮(不得少于2/3),以保证细胞存活。

    4-3    实验室资源、特别是可复制资源不应擅自带离实验室或赠与他人。如确有此类需要,必须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得到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五)实验室秩序和卫生维护

    5-1    实验室所有人员应遵守工作秩序,维护工作场所整洁与安全。实验室禁止吸烟及进食。禁止饲养或带入除实验动物之外的所有动物。

    5-2    每位个人在实验完毕之后应将用过的物品整理并归位,不得乱丢杂物,纸屑,保持实验室整洁。每周五值日生要在下班之前彻底打扫实验室。

    5-3    每位个人应及时清理不用的试剂、样品、电泳胶及杂交膜等物,以避免过多杂物占用冰箱或液氮罐,影响实验效率。实验室将于每学期结束之前组织一次全面清理,届时无人认领的上述物品将 统一清除。

    5-4    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将保管的物品加以整理清点,连同实验记录本、实验室钥匙等移交给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六)外来科研人员管理

    6-1    外来科研人员指来自其他课题组,需要到我实验室进行生物学实验的人员。外来人员来实验室工作必须经由课题组长同意,首次来实验室工作应知会实验室负责人,负责人应指定本实验室特定人员负责,帮助该人员熟悉实验室管理制度、安排以及仪器使用。未经同意不允许擅自进入我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6-2    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实验室规章制度,如遇不懂问题应询问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3    外来人员若较长时间在我室工作,应承担一定的公用材料准备以及卫生工作,如消耗公用试剂以及耗材过多,应自行承担部分费用。


                                           二零零八年九月

备注:实验室是诸位同仁共同的家,希望大家团结互助,努力维护实验室秩序,方便自己,便利他人。如有好的意见建议亦请提出,谢谢。


负责人:张立红